根据《福建省施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〉方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六条。现对该项目《建造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定见书》进行核发前寻求大众定见公示。公示信息如下:
6、拟核准建造规划:建造内容有新建电缆通道长度约2300米,其间变电站出线米,其他选用架空管廊长度约2200米。电缆通道设置6层支架,净高为3.05米,净宽为3.0米。
本次公示时刻为7个天然日。大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方式向我局反映、发表定见或观点,大众定见将当作为核发选址定见书的重要根据;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抛弃权力,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处理。以上项目内容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,请与我局指定联络人联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