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山东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开展研究院主编的《装配式玻璃钢检查井使用作业规程》,业经审定经过,同意为山东省工程建造规范,编号为DB37/T 5031-2025,现予以发布,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。原《SMC玻璃钢检查井使用作业规程》DB37/T 5031-2015一起废止。
山东省内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修建小区以及工业与民用修建的室外埋地排水工程,管道外径不大于800mm、埋设深度不大于3m、接连排入水温不大于40℃的装配式玻璃钢检查井工程的规划、施工和检验选用本规范时,还应恪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令和法规和强制性规范规范规则。
本规范由山东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担任办理,由山东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开展研究院担任详细技能内容的解说。